站内检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财政专栏 >> 财政预决算
财政专栏
  会计之家  
  以案说法  
  财政预决算  
  纳税人学校  
财政预决算  
关于全市及市级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表格

信息来源: 市财政(地税)局 日期:2012-02-2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2010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188.02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93.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 %,比上年增长20.4%;全市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189.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22.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7.5%,比上年增长31.0%,同比增长20.4%。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05.93亿元,比上年增长185.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77.68 亿元,比上年增长165.4%。201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70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70亿元,比上年增长15.5%。

  按照省与市、县(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央和省各项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以及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减去上缴省财政部分和财政支出,预计2010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201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年度预算46.02亿元,比上年增长7.0%,实际执行数为48.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0%,比上年增长12.4%;市级财政支出年初预算41.05亿元,增长7.0%,调整预算46.66亿元,增长21.5%,实际支出55.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9.1%,比上年实绩增长36.9%,同比增长16.2%。201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7.08亿元,比上年增长237.2%;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8.33亿元,比上年增长217.3%。201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

  按照省与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0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央和省各项补助以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减去上缴省财政部分和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市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由于2010年省与市级财力结算尚在进行之中,市级财政最后平衡结果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全市和市级财税主要工作:

  (一)坚持服务发展,着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围绕“三年建设计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增强资金要素保障,市级筹集安排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86.57亿元,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贯彻国务院、中央四部委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有关精神,积极做好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和规范工作;协调组建滨海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落实资本金24.44亿元。整合和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市级兑现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4.1亿元;全市落实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减征2.6亿元;全市落实税费优惠179.2亿元,其中:出口退(免)税17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减免4.2亿元。继续实行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银行实行利率优惠,发放贷款7.7亿元。扎实推进分离发展服务业,突出分离企业地方税费的提高率,全市累计分离发展企业561户,实现地方税费2.55亿元;积极做好市区二环内工业企业搬迁转型发展资金保障工作,落实34家企业搬迁补偿款5.4亿元、转型补偿款1.4亿元。落实扩大内需政策,全市兑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25亿元,兑付家电、汽车以旧换新补贴1.72亿元,资金兑付率达99.1%,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

  (二)坚持收入为先,着力依法征管和科学征收。认真落实越城区、市直开发区财政体制机制,积极涵养税源,培育财源;围绕全年预算目标任务,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43.9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地方税比重达66.9%,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97.1%,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5.3%,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加强收入预测分析,突出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税收监控和分析;实行财税联动,加强大企业税源培育和控管,防范大企业财务税收风险;加强税收分类分级分析管理,进一步加强失踪纳税人管理。加强征管查联动,加强所得税征管,市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补征1.1亿元,落实股权转让和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全市股权转让入库个人所得税1.5亿元;进一步完善稽查选案办法,开展广告业、建筑安装业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全市查补税款4.2亿元,组织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加强发票管理,专项治理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破获“3.09”特大制售假票案件。加强纳税服务,积极构建税企交流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企业等纳税人的个性化服务;积极丰富纳税服务举措,在坚持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增效服务、提醒服务、帮扶服务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涉税事项“先批后审”服务,办税服务大厅实施视觉识别系统应用工作。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市补缴社保费1.2亿元;开展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按月跟踪分析,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缴入库政策。

  (三)坚持突出重点,着力优化改善民生和控制行政支出。突出改善民生,确保农业、科技、教育支出增长达到法定要求,确保财政支出和新增支出用于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全市和市级财政支出用于农业、科技、教育支出分别增长28.9%、22.6%、20.5%和19.1%、18%、21.9%,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全市和市级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等社会事业支出为147.5亿元、占同口径总支出69.6%和32.4亿元、占同口径总支出68.1%。严控一般性行政开支,抓好增收节支,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继续压缩公用经费5%及地方财政收入1%用于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要求,完成我市对口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筹措落实援疆援藏资金,提前安排援疆资金;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零增长。一是支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全市财政性投入“三农”资金85亿元,增长29.1%;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全市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1亿元,市级落实森林休闲旅游、林业生态、茶叶强市、菜篮子基地等建设资金2350万元;落实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有效新增市级农业贷款4300万元,落实农村住房保险补助,市级参保农户达到7万户。二是支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市级按小学生均600元/年、初中生均800元/年标准安排公用经费;实施扶困助学政策,市级落实配套国家励志、助学资金1134万元及教育资助和助学贷款贴息406万元,市级保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支出8560万元和校园安全资金1625万元;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计划”和“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民办教育补助政策和学前教育政策。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积极改善各类群体保障待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市级落实“低保”资金1120万元;落实企业退休和下岗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慰问金1000余万元;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人均纯收入3500元以下的农户全部纳入到“低保”范围,实行“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全市筹措落实医疗救助资金3907万元,市级落实622万元支持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和194万元支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落实优抚政策,全市安排3460万元资金保障伤病残军人生活和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对残疾人就业分别给予社保缴费财政补贴50%和一次性补助的待遇。四是支持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贯彻就业扶持政策,市级落实再就业资金5770万元;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群体的就业,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五是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累计安排医改投入28.2亿元,其中市级9.7亿元。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参保人员门诊补贴;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市级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130元和250元;市级安排1050万元保障参保的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进行健康体检;积极支持我市在省内率先推行跨县市医保“一卡通”,从2010年7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0元,其中市区人口25元,流动人口12元。六是支持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落实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绍剧、越剧保护发展资金200万元;实施民办博物馆政策,市级落实鲁迅纪念馆、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234万元;市级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0万元和文化惠民工作专项资金120万元;落实世界合唱节、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经费;全市落实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1760万元;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市级落实体育专项资金2016万元;支持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七是支持生态市建设。市级落实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汤浦水库水源保护;推进“蓝天工程”建设,落实燃煤热电企业脱硫改造补助政策;落实“清水工程”建设资金。八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保障性住房财政补助政策,全市改造建设农村住房28770户,完成投资35亿元;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1250户,动工建设200户以上集中连片示范性项目9个。九是支持推进“平安绍兴”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公正执法、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安全生产、食品和药品安全、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专项资金。

  (四)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提升科学理财和依法治税水平。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加强综合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基本建立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债务计划管理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所有财政资金拨款的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稳妥推进网银支付改革,开展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创新,开展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评审,市级24个预评审项目共核(调)减资金3131万元,尝试开展调整预算项目评审工作,推进186个年度评价项目评审,涉评财政性资金31亿元,组织开展22个以前年度绩效评价项目评价“回头看”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全市实现采购预算金额37.83亿元,采购合同金额33.75亿元,节约率10.8%,创新协议供货机制,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区域联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首次对办公用纸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强化公务车辆编制控购管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市级审核政府投资项目166只,核减金额1.6亿元,核减率4.4%;对市级219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工程结、决算专项督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落实越城区政府性债务责任。推进财政监督,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和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清理整合,对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撤销银行账户215个;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推进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全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重点对2007-2009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资格专项检查,对重点骨干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绩效进行综合考核;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回顾“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财政收支稳步增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财政收入呈逐年增长的势头,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为2005年的2.3倍、2.5倍,年均分别增长18.33%、20.48%;2010年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达97.1%,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55.3%,分别比200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和4.7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总收入总量1344.28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5倍;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总量713.89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8倍。全市“十一五”各年度实现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2010年全市财政支出为2005年的2.8倍,年均增长22.6%;2010年市级财政支出为2005年的2.5倍,年均增长20.1%;“十一五”期间,全市用于民生支出达501.2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69.2%,市级民生支出117.4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67.5%。

  二、2011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对2011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安排216.7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 %,同比增长10.4%。全市财政支出汇总预算安排202.89亿元,增长6.9%,同比增长10.1%;教育、农业、科技三项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4.4 %、11.1%、11.6%,达到法定增长要求;用于民生等社会发展事业支出144.38亿元,占71.2%;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增加支出21.14亿元,其中:用于民生等社会发展事业支出20亿元,占94.6%。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汇总预算安排341.25亿元,比上年下降15.9%;支出汇总预算安排359.22亿元,比上年下降4.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汇总预算安排75.98亿元,比上年增长9.0%;支出汇总预算安排75.98亿元,比上年增长9.0%。

  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53.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6%。按照现行省与市财政体制计算,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的税收返还和上年省补专项资金,减去省体制上解收入,预计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可用财力为51.48亿元。考虑到上年省补专项资金中,支出科目、补助项目不确定部分将视情况在调整预算中安排,2011年市级财政支出年度预算合计安排48.65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4.3%,同比增长7.1%。教育、农业、科技三项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2.2%、10.2%、10.1%,达到法定增长要求;用于民生等社会发展事业支出33.63亿元,占总支出69.1%,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同口径增加支出3.15亿元,其中:用于民生等社会发展事业的支出3.83亿元,全部用于民生支出。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16.19亿元,比上年下降21.0%;支出预算安排115.84亿元,比上年下降16.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0.32亿元,比上年增长6.8%;支出预算安排20.32亿元,比上年增长6.8%。2011年市级财政预算预计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完成2011年财政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立足增强财力,在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上下功夫,做到依法征税,聚财有法。按照“均衡入库、持续增长、结构优化、调控有力”的原则,千方百计组织收入,进一步做实做大财政蛋糕。一是继续强化收入预测分析。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准确把握税源发展趋势,不断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二是继续加强税源控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积极实行从管税收到管税源转变,注重财税联动,不断加强对主税种及重点税源的监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大企业纳税风险管理,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断增强组织收入的调控能力。三是继续加强税务稽查。突出过程管理和时效管理,创新稽查方法,强化税收专项稽查力度,不断提高稽查执法的综合效果。四是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强政府各类基金管理,不断优化财力结构。

  (二)立足培育财源,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功夫,做到政策引导,生财有道。积极涵养税源,培育财源,放水养鱼,夯实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一是着力推进大平台建设。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政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市级政府性投资计划实施373只项目,当年总投资277亿元;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重点支持滨海新城等大平台和民生项目建设。二是着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整合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每年筹集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市本级5亿元,促进产业集聚区发展。三是着力落实各项财税政策。加大对服务业支持力度,引导推进分离发展服务业,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物流企业、商贸企业发展壮大,有效提高分离发展企业的地方税费贡献率,充分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大人才资金投入,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扩大中小企业多元融资渠道。四是着力落实扩大内需政策。着力做好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各项扩内需惠民生的工作,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五是着力优化财税服务。积极整合各种纳税服务资源,继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双服务活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六是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调整完善市对越城区财政体制,落实滨海新城江滨区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财权事权。

  (三)立足改善民生,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下功夫,做到有保有压,用财有度。集中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全市及市级教育、农业、科技等法定支出预算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确保全市及市级财政新增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支持“三农”扶持力度。加强支农资金整合,集中资金支持现代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筹集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二是尽力保障和改善民生。①坚持优先保障教育,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优化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和500元以上。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健全社保资金筹措管理机制,完善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失业人员和各类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投入,切实做好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标和各类群体的待遇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③深化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完善孤儿福利保障制度,深化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④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支持职业技能和劳动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收入提高。⑤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落实国家保障医改补助政策,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保障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多渠道筹措和保障机制,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政策,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达到25元,巩固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元和430元,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人均补贴提高到600元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人均补贴提高到295元;市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⑥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支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⑦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快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⑧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支持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以及危旧房改造,落实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种税费优惠政策。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支持推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实施“清水”工程和“清气”行动。⑩推进“平安绍兴”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支持人民调解和流动人口管理,支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及市场秩序监管,保障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三是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增长。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理念,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严肃财经纪律,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等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用于财源培育和改善民生。

  (四)立足科学理财,在深化各项财税改革上下功夫,做到科学管财,理财有效。继续加强“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职能,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编制改革。不断深化零基预算,严控预算追加;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按规定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完善资产配置预算审批程序,推进事业单位供给方式改革;继续试编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和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细编政府性项目建设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和债务计划,进一步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不断创新绩效评价,开展财政扶持政策绩效评价工作,继续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三是以财税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财政监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管理,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激励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发挥财务总监派驻作用,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基建财务监管,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财经秩序,加强财税法制建设,推进乡镇基层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主办:浙江省57365线路检测中心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 邮编:312000
技术支持: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浙IPC备10003506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