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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员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补办

信息来源: 市财政(地税)局 日期:2013-11-01 浏览次数: 字号:[ ]

  持证人员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补办?

  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浙江省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格详见《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附件),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的公告必须发布在市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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