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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拟报全市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项目的公示

信息来源: 市财政(地税)局 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省厅、省农发办印发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开发助推现代农业发展31066行动计划的通知》(浙财农发[2017]6号)、《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项目省财政资金投资指标的通知》(浙农综办[2017]70号)等文件精神,经积极宣传发动,收到柯桥区农发办、上虞区财政局(农发办)和新昌县农发办分别申报的花卉特色园、杨梅特色园和香榧特色园等3个特色园项目。根据相关要求,我办于10月18日-20日开展了以上3个特色园项目的市级评审会议,结论可行。
  现将该3个特色园项目进行立项公示。
  1、2017年度柯桥区花卉特色园项目。该项目组织申报单位为平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为浙江卉丰园艺有限公司。该项目规划建设期三年,建设地点位于平水镇剑灶村。其中:2017年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连栋薄膜大棚45亩、新建4米宽水泥路40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2040米、购置变压器及配套设施1套、购置保鲜冷库1座、购置自动施肥灌溉首部1套、购置及改建水肥一体化灌溉管网各1套、改建单体薄膜大棚75亩等;2017年度估算投资1169.50万元,含省财政资金500.00万元、柯桥区财政配套资金56.00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613.50万元。
  2、2017年度上虞区杨梅特色园项目。该项目组织申报单位为驿亭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包含驿亭镇人民政府、驿亭镇冯常斌家庭农场、驿亭镇二都村李立大专业大户、驿亭镇虞东休闲家庭农场等。该项目规划建设期二年,建设地点位于驿亭镇二都、杨梅、新横塘、白马湖等村。其中:2017年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连栋大棚45亩、新建生产操作道500平方米、新建场地硬化260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500平方米、新建水泥路5775平方米、新建沥青路1080平方米、新建U型排水沟1150米、新建石砌排水沟350米、新建蓄水池950立方米、新建仓库200平方米、新建交易集聚场地4个、新建景观标识工程1项、新建防撞护栏1500米、新建安全护栏3150米、场区配电工程1项、改造农产品展示中心160平方米、改造分级包装中心700平方米等;2017年度估算投资1192.00万元,含省财政资金500.00万元、上虞区财政配套资金56.00万元、各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合计636.00万元。
  3、2017年度新昌县香榧特色园项目。该项目组织申报单位为巧英乡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为新昌县康益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规划建设期三年,建设地点位于巧英乡大雷村、中溪村、五星村;沙溪镇尖山林场;大市聚镇(新昌县工业园区新柿路30号)等。其中:2017年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香榧加工厂房9384.6平方米(位于大市聚镇);2017年度估算投资1220.00万元,含省财政资金500.00万元、新昌县财政配套资金56.00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664.00万元。
  本公示期限7日,对上述项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截止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办法,向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财税大楼;邮编:312000;
  联系人:沈国军、姜子博;  
  联系电话:0575-88610656、0575-85132342;
  传真:0575-85225314。    

   
  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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