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浙农综办[2017]55号)精神,我办于2017年7月在“绍兴市财税网”等媒体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绍兴市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的公告”。经公告,收到绍兴绿容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宝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报意向及项目申报材料,分别计划2018年度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收购新鲜蔬菜和1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收购毛猪等农产品原材料,申请财政资金贴息108.75万元和65.25万元(按年贴息率4.35%测算)。
目前,该2个项目已完成第三方财务审计、申报材料合规性检查等工作,认为该2家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规范,申报内容符合政策要求、材料基本规范,并预测2019年度财政资金贴息金额高于1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
经研究,我办拟申请将上述2家企业申报的201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列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拟贴息名录项目单位,分别申报财政资金贴息金额108万元和65万元(去尾)。届时,将按照有关结算政策规定和2018年度实际发生数等进行财政资金贴息结算。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7日,对上述项目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限截止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办法,向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单位: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财政大楼;邮编:312000;联系电话:0575-85132342;传真:0575-85225314。
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