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服务大厅 >> 通知公告
服务大厅
  网上办税  
  资料下载  
  通知公告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57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财政(地税)局 日期:2017-11-01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6年,绍兴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并出具了《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绍市审报〔2016〕10号)。2015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和有关决议,积极组织收入,保障财政收支平衡;推进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保障重点支出,完善资金管理运行,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税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微企业转型扶持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1.“小微企业减免残保金政策宣传落实欠到位”问题。
  审计反映,根据地税龙版税务登记信息,成立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且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合计809家(已剔除地税反馈材料中在职职工人数大于20人的企业)2015年度合计缴纳残保金107.26万元。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63号)中关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少于20人(含)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上述企业中存在符合免征残保金优惠政策,但未享受免征政策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地税部门配合残联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涉税信息月报》的政策公告模块发布了残联的通告,免费发放给纳税人,并在财税外网的“财税专栏-纳税人学校”模块中全文刊登;二是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征收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纳入税企例会的内容,并邀请残联的同志在例会上讲解;三是配合残联通过更多的宣传渠道,尽可能让所有企业都了解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四是对少部分企业会计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了解扶持政策而多申报的情况,对经残联核查后确实符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而错误多申报的企业,将积极配合做好退费工作。
  2.“部分小微企业扶持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问题。
  审计反映,在2015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的2015年中小企业的扶持资金中,截至2015年底,还有5笔合计322.56万元未拨付使用,存在主管部门申报使用及下达指标偏迟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资金及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截至2015年底未拨付的5笔合计322.56万元,截止2016年底,已拨付197.2万元,财政统筹用于平衡预算125.36万元。今后,将督促有资金分配权的市级主管部门,及时申报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进一步提高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和使用效益。
  二、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完成年度资金计划”的问题
  审计反映,在2015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中,当年需完成调整资金计划1000万元以上且有财政性资金配套的项目共计36个。存在部分项目当年收到财政拨款后却未发生支出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部分项目当年收到财政拨款后却未发生支出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合同部分条款与招标要求不符导致一直未签订合同及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农户阻挠等原因。审计后已按合同进度及时拨付。今后,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开发区,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如确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开工或进度缓慢的,要求调整当年资金安排计划。
  三、关于“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政策欠完善”的问题
  审计反映,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绍兴市区新能源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42号),2015年度共拨付2家汽车销售公司“新能源汽车销售补助资金”461.73万元。审计发现,由于申领补助限制条件不完善,政策存在漏洞,出现部分新能源汽车经销商通过先将大量待销汽车销售给本企业或关联企业,未出售给实际消费者,而提前获得财政补助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绍兴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42号)规定,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由参与市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生产)企业按季统一申报。由于原补助政策中对二次销售的行为未作特别规定,出现了个别销售商购买后再次销售给其他消费者的问题。为有效防范类似情况发生,市经信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对2016年新能源汽车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增加“企业法人购买并领取我市财政补助的新能源汽车,经查实在外地营运,或在两年内再次销售的,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收回已取得的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对弄虚作假的,除收回补助资金外,还将取消今后的申报资格”等内容。下一步,将会同市经信委加强政策执行审核,对政策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

 

 

 
主办:浙江省57365线路检测中心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 邮编:312000
技术支持: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浙IPC备10003506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