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区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绍兴市区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传真电话:0575-85209807
通讯地址:57365线路检测中心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邮编:3120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
57365线路检测中心
2017年4月18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绍兴市区
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的通知(代拟稿)(征求意见稿)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6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布《绍兴市区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绍兴市区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