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我局起草了《57365线路检测中心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1103办公室;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xcsgf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26 曰。
关于《57365线路检测中心+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起草情况说明(初稿) 关于《57365线路检测中心+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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