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柯桥区及市直开发区各镇、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做好绍兴市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项,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财农发(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土地治理项目申报事宜的通知》(浙农综办(2017)53号)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乡镇、农业经营主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资源摸排,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编制项目建议书,由越城区及市直各开发区农、财两局、柯桥区农发办发文,于8月5日前向绍兴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联系人刘永,联系电话85225250。
附件:《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土地治理项目申报事宜的通知》(浙农综办(2017)53号)
附件:浙农综办[2017]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