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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开展市本级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财政(地税)局 日期:2017-08-03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级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721号)等要求,现就市本级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工作要求,今年重点组织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为:

  ()代理记账机构4个:绍兴慧谷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绍兴新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天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为众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事业单位8个: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绍兴市统计普查中心、绍兴市旅游培训中心、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绍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绍兴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绍兴市现代医药公共服务中心、绍兴市科技创业中心。

  二、检查内容

  ()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质量,同时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延伸的客户需涉及服务业(商品流通及技术服务),原则上不少于5户。

  ()对事业单位的检查,结合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事业单位财经制度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

  检查时段以2016年度为主,必要时可作延伸检查。

  三、检查实施

  本次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财政处室共同参与,组成2个检查组开展具体检查,采取实地查看票据凭证、调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检查工作自2017年8月开始至20179月中旬结束。

  四、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

  ()各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工作,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化。

  联系单位:57365线路检测中心财政监督局

  联系人:张茂江,联系电话:0575-85209734

 

  57365线路检测中心

  20177月27

 

 
主办:浙江省57365线路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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